| 2010 / 11 / 19 週 五 |
| 主題:聖靈的大能 經文:使徒行傳一章1-5節 耶穌離世前最後一星期告訴門徒,祂復活之後,他們就會領受保惠師—聖靈—祂會永遠與他們同在(約十四16)。聖靈會內住在每個信徒裡面,提供力量幫助他們過得勝的基督徒生活。 主非常樂意賦予我們神聖的能力,只要我們願意培養某些像基督的特質: ●清潔的心。得救之前,罪使人與天父隔絕。接受耶穌作救主之後,神就將我們洗淨(多三5),為我們披戴基督的義,潔淨我們可以作祂的兒女(多二14)。如今我們的責任就是追求聖潔,期待能越來越像主。經常為自己不義的念頭和行為認罪,我們就能得著赦免,洗淨一切的不義(約壹一9)。 ●順服的靈。在被接納進入神的家之前,我們的本性會抵擋神的權柄。但自從信靠基督之後,就不再受罪的權勢轄制,有自由的能力選擇順服。雖然生命仍無法臻於完全,但是神會觀察我們的心思意念是否矢志要跟隨祂。我們若盡心竭力追求順服祂,祂必會釋放能力幫助我們完成祂的事工。 我們若是以追求聖潔為優先,展現出順服神的態度,必能領受超自然的力量選擇仁義的生活。每一天,當我們在神面前認罪(詩五十1-2,10)、持守對神的委身、跟隨聖靈的帶領,就必充滿能力。 |
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
2010-11-19 靈修日課
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
2010-11-18 靈修日課
| 2010 / 11 / 18 週 四 |
| 主題:與罪惡感交手 經文:約翰壹書一章5-9節 幾年前有一次去度假,我發現心情始終很難放鬆,不斷有控告的聲音苦苦糾纏:「你為何不多讀聖經?你不是應該要作見證嗎?怎麼還坐在這裡無所事事?」罪惡感悄悄潛入心靈,阻擋我享受人生。 罪惡感有兩種:聖經的和錯誤的。前者來自於破壞聖經的律法。這種罪惡感不是感覺,是事實:我們確實犯了罪,應當悔改。後者—包括認罪之後仍覺得罪孽深重—沒有事實依據,也沒聖經背書。神已經赦免,我們不必再感到羞愧。 許多人被錯誤的罪惡感糾纏不清,原因有很多。譬如,律法主義的教導為人生設下長串的規矩,但是人一輩子也達不到,反而開始對自己不滿。其次,童年受虐的經驗也會衍生自責。另一原因是完美主義。超高的標準讓人可望不可及,只好淹沒在自我定罪的感覺裡。另外,自卑感也會造成同樣的結果。 撒但會利用這些錯誤的罪惡感癱瘓我們。可想而知,緊接在罪惡感之後的就是懷疑神的慈愛與救恩,進而產生恐懼、焦慮、無法享受人生。同時身體也會出現症狀,如憂鬱症。 神不要我們揹負罪惡感。你若是有羞愧的感覺,求神幫助你找出原因,然後對自己宣告這些事實:你是與眾不同的(是神用祂的形像所造,被祂親手拯救的)、你是創造宇宙的主所珍愛的、你是罪得赦免的。最後奉耶穌的名拒絕所有錯誤的罪惡感。 |
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
2010-11-17 靈修日課
| 2010 / 11 / 17 週 三 |
| 主題:脫離罪惡感 經文:彼得前書二章22-25節 罪惡感可以被定義為人在蓄意犯罪後產生的焦慮情緒。此種情緒最早可追蹤至伊甸園。亞當夏娃吃下禁果後,開始對自己赤身露體感到羞愧,躲了起來。 在舊約時代,人會帶一份特別的祭物到聖殿「清償」自己的過犯。現代人並沒有這類實質方式能為罪惡感找到出口。 不過我們有更好的方法。 天父差祂的兒子耶穌—祂百分百是神,也百分百是人—在世上過著無罪的生活。祂擔當我們所有刑罰,像罪犯一樣接受釘十架的酷刑。讚美神,耶穌最終死而復生,勝過了死亡和罪。以弗所書一章7節說:「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。」 事實上我們都犯了罪,理應永遠與神隔絕(羅三23)。然而藉著接受耶穌白白的禮物並將生命獻給祂,我們就能脫離死亡和罪惡感的桎梏。雖然我們生命的光景仍不完全,依然會犯罪,但慈愛的天父仍會持續赦免祂的兒女(路十一3-4)。 耶穌獻上的祭使我們脫離羞愧與死亡,並得著永遠與神同在的應許。但不代表我們從此有資格故意犯罪。雖然神應許要赦免我們,然而對救主的愛與感恩,理應激勵我們願意順服、事奉主。 |
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
2010-11-16 靈修日課
| 2010 / 11 / 16 週 二 |
| 主題:饒恕的過程 經文:馬太福音六章9-15節 面對傷我們至深的人,饒恕恐怕是最艱鉅的「任務」。若單單只是「渴望」順服神或不要對對方惡言相向,未必能完成這項任務。過去的記憶和痛苦可能會悄悄回到心裏,攪動怒氣和感到不公平的情緒。 雖然我們有責任在受傷後迅速主動饒恕,但要饒恕深深傷害我們的人確實需要一段時間。立刻就採取行動的確能避免苦毒在心裡生根。但是別忘了,傷害越深,饒恕需要的時間就越久。不過別灰心,神會一路陪伴你。 第一步是向神坦承內心的情緒。來到神面前,攤開所有憤怒,承認那就是罪。你將憤怒和傷痛擺在神明前,祂就能開始醫治你破碎的心靈。 這個過程有時會包括向得罪你的人承認你對他懷恨在心。這時候不宜為自己申訴或細數對方的罪狀,只要純粹承認你有罪。縱使對方的過錯似乎比你不饒恕的心態更嚴重,仍要小心避免為罪列出「排行榜」。將一切審判的權利都留給神吧。 饒恕能帶來自由,使我們脫離忿怒伴隨而來的各種情緒。在這過程當中,你會開始用憐憫的眼光看待那傷害你的人。最後你必會感謝神賞賜這學習饒恕的機會,使你得享祂豐沛的恩典。 |
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
2010-11-15 靈修日課
| 2010 / 11 / 15 週 一 |
| 主題:饒恕的障礙 經文:馬太福音十八章21-35節 饒恕可以被定義為放下對某人的恨意,或是放棄報復的權利。反之,不饒恕就是要求對方付出代價。 依照這些定律,不饒恕看起來比較公平,饒恕似乎很不公平。這說明了為何要饒恕很難。不饒恕違背了神賦予人類的對公平的感覺,偏偏祂又要我們饒恕那不值得饒恕的人! 為了逃避饒恕,我們會在心中不斷重播受傷的畫面。日久,痛苦和渴望報復的心態就完全被合理化。於是我們深信自己有憤怒的權利,進而要求賠償,心想怎能如此輕易就放過他! 天父也曾陷入如此兩難的窘境。人類全犯了罪,理應永遠與祂隔絕。祂不能武斷地赦罪,否則祂從此就不能再行公義。人類至終能夠被饒恕,乃因神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所付上的代價,滿足了神對公義的要求。所以今天神才可以毫無顧忌、正正當當地赦免我們。 接受神的赦免,就等於放棄與任何人對立的一切權利。不饒恕的靈是很可怕的,會使人遠離一切平安與喜樂的源頭,那就是神。 一想到或看到某個人就令你氣憤填膺嗎?繼續心懷不平,你只會繼續被囚禁在忿恨的監牢,唯有放下才能重獲自由。基督已經預備了饒恕的鑰匙。拿著這根鑰匙,打開牢房的門,離開黑暗,進入光明。 |
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
2010-11-12靈修日課
| 2010 / 11 / 12 週 五 |
| 主題:處理怒氣 經文:歌羅西書三章8-17節 基督徒被要求要棄絕「惱恨、忿怒、惡毒、毀謗,並口中污穢的言語」(西三8)。這個命令非常清楚,但是達成目標的過程卻令人十分困惑、備感壓力。 第一步是承認自己心懷怒氣。對於已經發怒的人而言,這個步驟似乎是多餘的,但是對於那些壓抑憤怒的人,就需要一段時間在神面前自我省察。那些看不見的怒氣腫瘤會不斷長大,慢慢腐蝕心靈。 這時候就須要拿出神話語的利劍進行大手術(來四12)。 第二步是承認不義的怒氣就是罪,然後立即處理。憤怒往往是受傷後的反應,所以千萬不要加以合理化、找藉口或辯護。也許有人曾經得罪你,即使如此,懷恨在心也是一種罪。聖經叫我們要以善勝惡,不要以惡報惡(羅十二17,21)。 處理怒氣不是選擇,是神的命令。若堅持自己有生氣和懷恨的權利,就別指望能活出基督為我們創造的新生命。 神對解決怒氣提出的辦法是追求像基督,意即祂為我們所造的性情。我們的責任就是把它穿戴在身上。在這個改變的過程中,神邀請我們與祂同工。每跨出一個順服的腳步,基督的平安就會更多一些,憤怒就會更少一點。 |
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
2010-11-09 靈修日課
| 2010 / 11 / 09 週 二 |
| 主題:想像成功 經文:腓立比書四章4-19節 健康的思想是達成神聖目標的重要因素。聖經列舉多項信徒該與不該思想的事情,因為我們的每一個選擇、每一句話、每一個行動,都是出自心中的念頭。因此思想是否正直顯得格外重要。 聖經舉出,信徒老我的生命有許多活動和思想,與在基督裡的得勝生命格格不入。譬如憤怒、嫉妒、自憐,這些心態都是應當摒棄的。心中負面的思想,會像散播毒素一樣,污染行為、談話、性格。 不過神的話也提供了正確方向,要讓信徒的思想能湧流恩慈與仁愛,其中一項就是定睛於屬天的事(腓四8)。現代教會認定保羅是成功的,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。不過在當代人眼中,他卻是一個失敗者,屢遭鞭打、囚禁、迫害。 他也經常身無分文、孑然一身。然而即使身繫囹圄,保羅也依然保有在神裡面的喜樂、滿足與不動搖的信心(10-19)。他的一生精采展現出一種積極的信心,無論日子是蒙福或遭難,均不改其敬虔的心態。 箴言廿三章7節一語道出思想生活深遠的影響:「因為他心怎樣思量,他為人就是怎樣。」保羅深信自己是全能神所愛的僕人,也用實際行動來證明。現在是你應該藉著讀聖經,建立健康、滿足思想生活的時候了。 |
訂閱:
文章 (Ato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