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二十二歲以前,那時候的夢想是做自己喜歡的事,那時候做的事就是爸媽的乖女兒,可以說是衣食無缺,被爸媽呵護倍至,真的是不用擔心任何事。
但在那年4月17日,我的一切都慢慢在改變,爸爸的過世後,家中經濟的匱乏,慢慢的浮現,........
記得,那天在爸爸緊急時,我們輪流跟爸爸道別時,我答應爸爸要照顧媽媽跟姐姐。
那之後就是我無形的責任了。
像好友說的,她覺得我在家裡就像爸爸負擔家計,也許她說的沒錯,但我絕不是爸爸,充其量只是一個幫忙家計的女兒而已。
現在,想想我的夢想是什麼?
就像我跟媽媽說的明年要帶她去大阪走走,我應該都會以媽媽為重心吧!
希望可以去耶路薩冷(去看耶穌基督的故鄉)及巴西(跟阿姨的約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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