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2010 / 08 / 11 週 三 |
| 主題:等候神的答案 經文:詩篇十七篇1-6節 昨天我們知道禱告未蒙應允有幾個因素。現在再來思考另一個因素:未認之罪。神應許只要我們承認自己的過犯並回轉,祂必赦免(約壹一9)。我們若只是在口頭上認罪,拒絕改變不義的行為,禱告祈求必不蒙應允。不願悔改的心是禱告生活的一大阻礙。 但有時候我們心靈的光景正確,也按著神的旨意祈求,可是依然不見神有任何回應,這又該作何解釋呢?有時神要我們等待,是因為我們對祂的渴慕有被我們的私慾所取代的危險。某些祈求--譬如求婚姻、求子嗣、求摯愛得醫治--會在我們內心引發強烈的情緒。稍有疏忽,這些私慾很可能就會分散我們對神的注意力。神不願與任何人事物分享在我們心中的寶座。祂會耐心等待我們重新聚焦於祂,祂才要回應我們的禱告。 還有一些時候,神會用拖延策略,裝備我們將來服事祂或領受更大的賜福。堅定的信心意謂著即使身陷試煉依然相信神,忍耐等候祂的回答,深信祂絕不食言。 禱告就是我們與慈愛天父之間的溝通鏈。小心別讓「靜電」干擾了神的訊號。我們務必要承認所有已知的罪並回轉向神,因為唯有如此才能聽見神的聲音並順從祂的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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