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2010 / 10 / 08 週 五 |
| 主題:你心裡所求的 經文:詩篇卅七篇1-8節 要明白神的話和祂的道,一定要了解經文的上下文。常聽有人將經文從背景架構抽離,說:「神說祂要將我心裡所求的賜給我,我相信祂說到做到。」這的確是神的應許,我一點也不懷疑,神確實應允要賜福給祂的兒女。然而信徒必須先做好屬靈的管家,預備自己能領受神的福分。 人的欲望是從神來的。欲望能驅使人努力工作、追求成就,也能激勵人發憤圖強、永不懈怠。試想人生若沒有值得努力的目標,生活豈不非常無趣?一個人的野心反映出他的性格和人生觀,而他用來追求人生意義的方法,則透露出他對神和祂的供應的認識。他與神的關係若有持續在成長,自然會生發仁義的欲望。 今天的經文告訴信徒,在要求神照祂應允的滿足心中的欲望之前,得先符合什麼條件:必須以神為樂(4節)、將自己的事交託祂(5節)、相信祂(5節)、默然倚靠祂(7節)。這些屬靈的動作都是成熟信心的表徵。 對神聖應許的背景不求甚解,恐怕只會造成內心的不安,無法平靜快樂,因為人的要求若是未受重視就容易心煩氣躁。信徒不能輕忽聖經的命令,將心中的欲望交給神,耐心等候祂成就—倘若那合乎祂的旨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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